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5级、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使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更具有操作性,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年度与标准
(一)2003网站太阳集团在籍的2016级、2015级、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二)奖励年度:2016级入选当年;2015级2015-2016学年;2014级从2015—2016学年截止到2017年5月15日。
(三)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与设置
等级 |
奖学金(单位:元/年) |
一等奖 |
8000 |
二等奖 |
6000 |
三等奖 |
4000 |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组织与领导
(一)评定委员会
组长:晋军 闫建璋
副组长:刘岗
成员:张海珠、杨红萍、李娟琴、张旭如
(二)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刘岗
副组长:孙枝莲
成员:李世宽、郭新荣、韩勇、黄秋燕、叶子璐、宋文娟、王小艳、张波、郝杰、韩佳佳、解征凡、韩黎
三、学业奖学金的申请条件与评定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5.前一学年度各门课程成绩合格,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②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③查课通报者,考试作弊者;
④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⑤考核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⑥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⑦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者。
(二)申请及量化计分办法
1. 奖学金的申请
(1)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奖学金,获奖等级一等;(一等指标不够的,按复试成绩排名,获得二等。)
(2)统考生
第一学年奖学金不区分第一志愿与调剂的区别,都根据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综合评定。
第二学年度及以后奖学金的评定,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第二学年度以后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占35%)、学术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占50%)、导师评价情况(占5%)、获奖励情况(占5%)、参加集体活动表现和学生的日常行为道德表现(占5%)等指标综合评定。量化计分办法见附件。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学业奖学金分配原则和比例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2014级学硕 |
2 |
3 |
3 |
2015级学硕 |
2 |
3 |
4 |
2015级专硕 |
11 |
24 |
36 |
2016级学硕 |
3 |
2 |
5 |
2016级专硕 |
13 |
29 |
41 |
五、学业奖学金发放管理
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工作领导组对学生使用学业奖学金的情况进行监管,建立专门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追回所得奖学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者;
(2) 在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
(4) 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5) 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者。
六、其他
1.本细则将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年度修订,以期更加公平合理。
2.本细则5月15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2003网站太阳集团
2017年5月15日
附: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
类别 |
积分 |
学术科研能力与科研成果50% |
发表学术论文 |
CSSCI收录期刊 |
IA级80分,IB级60分,IC40分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
25分 |
教育类省级学术刊物 |
15分 |
其他正式刊物 |
5分 |
主持及参与项目 |
参与国家级项目 |
40分 |
参与省部级项目 |
30分 |
参与校级项目 |
10分 |
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 |
主持40分,参加10分,申报5分 |
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 |
主持30分,参加6分,申报3分 |
参编教材、著作 |
40分 |
学习成绩35% |
学位课程平均成绩 |
课程成绩计算公式见注3 |
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 |
10分 |
学术报告 |
10分 |
获奖情况5% |
教学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校级20分 |
二等奖 |
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校级10分 |
三等奖 |
国家级20分,省级10分,校级5分 |
参与 |
国家级10分,省级6分,校级3分 |
其他奖励或荣誉 |
国家级 |
20分 |
省级 |
15分 |
市级 |
10分 |
校级 |
5分 |
集体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5% |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
国家级20分,省级15分,地市级(含学校)10分,院级5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竞技活动 |
参加2分,获奖另加2分 |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文体、竞技活动 |
参加1分,获奖另加1分 |
担任校、院研究生会主席、部长(含副主席、副部长) |
8分 |
担任院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
8分 |
担任校、院学生会干事 |
6分 |
担任班长和专业负责人 |
6分 |
参加各种志愿者活动 |
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校级5分,院级3分 |
导师评价5% |
百分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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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研究生发表论文原则上须与本人学科相关,署名山西师范大学为完成单位,其中与导师共同发表论文,学生计第一作者;增刊、专刊论文一律不计分。
2.研究生参与的科研项目,立项通知必须为我校人员,其中,学生是课题申报成员的,分值为满分的80%-100%,学生参与课题做过程性研究的,分值为满分的50%-80%,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学生的贡献确定并签字为准。
3.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总学分
4.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分值计。
5.以上各积分项均需提供原始佐证材料,如证书、文件等。